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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2018—2020年滚动规划通知

作者:资产管理处  发布日期:2018-03-13 16:10:57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编制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2018—2020年滚动规划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8—2020年滚动规划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中期财政规划总体要求和《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财预[2015]230号)的规定,专项资金实行三年支出规划管理,每年向前延伸一年,在时间上实现滚动管理。此次编制规划是在2017年编制的2017-2019年三年建设规划的基础上,对2018、2019年规划及时进行调整完善,再添加2020年度规划,形成新一轮三年支出计划。
    二、各单位要根据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结合自身发展现状和规划,科学合理地编制建设规划。一要明确目标,结合学校发展长远目标和阶段性目标,提出明确、具体、可考核的建设目标,强化目标管理和导向作用。二要突出内涵建设,把资金优先用于巩固本科教学基础地位、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机制改革,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防止“撒胡椒面”、搞平衡。三要体现特色,突出学科优势和办学特色,避免“铺摊子”和趋同化办学。四要科学合理,项目规划编制必须有充分的立项依据,明确实施期限、合理的预算需求和明确的绩效目标等,科学论证资金需求,根据轻重缓急程度对年度滚动项目进行排序。五要加快执行,原则上项目资金使用周期为一年。
    三、规划项目安排
   (一)2018、2019年规划项目的调整
根据学校要求进行调整。如果建设内容和预算指标发生变化,申报材料也同时进行相应调整。
1.调整项目“申请书”中预算金额分配额度和“项目简介”中的资金安排。
2.调整项目论证报告中“仪器设备计划”,并以此为据调整报告中相应的建设内容、目标、预期效益等,保证论证报告的前后一致。
3.调整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根据项目建设内容的变化对绩效申报表中的指标设定和指标值进行调整。
(二)2020年项目申报
1.单个项目预算。申请财政额度不得低于200万元。项目总预算含学校自筹,且自筹资金额是申请财政额度的10%。
2.提交项目项目论证报告、申请书和项目绩效申报表。
(三)项目申报总预算必须为整数,不得有小数;学校自筹资金用于相关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四、规划编制
(一)项目单位要完成项目的论证报告、申请书和项目绩效申报表。如项目中包括单价100万元的大型仪器,要填写《辽宁师范大学大型仪器论证报告》。
(二)学校平台主管理部门完成工作:
1.研究生院
一是审核省级重点学科建设类项目。
二是完成学校省级重点学科三年的建设目标(要有具体的考核指标)及必要性分析;各项任务的具体建设计划(具有可操作性、与建设目标密切呼应);学校的政策措施;实施周期与步骤;资金预算与用途等。
2.教务处
一是审核教学实验平台建设类项目。
二是完成学校教学实验平台三年建设目标(要有具体的考核指标)及必要性分析;建设任务(围绕建设目标展开);规划期内各建设项目及内容等。
3.科研处
一是审核科研平台和专业能力实践基地建设类项目。
二是完成科研平台和专业能力实践基地三年建设目标(要有具体的考核指标)及必要性分析;建设任务(围绕建设目标展开);规划期内各建设项目及内容等。
4.资产管理处
一是审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类项目。
二是完成公共服务体系三年建设目标(要有具体的考核指标)及必要性分析;基础设施维修改造、校园网基础条件、数字图书信息资源和共享平台三方面建设任务的具体建设计划(围绕建设目标展开);规划期内各建设项目及内容等。
5.人事处
完成人才培养和创新团队建设类项目三年建设目标(要有具体的考核指标)及必要性分析;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与引进、科研创新团队培育与扶持、师资队伍培训与交流三个方面建设任务的具体建设计划(具有可操作性、与建设目标密切呼应);学校的政策措施;实施周期与步骤,资金预算与用途等。
(三)经平台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的项目,经学校财政专项资金项目领导小组提出2018-2020年规划项目及预算数建议方案,并报学校通过后进行编制上报。
五、材料上报
请各项目单位(部门)于3月19日上午12:00前,按项目类别分别将项目论证报告及审批表、申请书和绩效目标申报表上报项目的主管部门。上报材料:项目论证报告(附件2)及审批表、申请书(附件3);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4)。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lch5388@126.com
请学校主管部门于3月21日下午17:00前,将上面平台论证材料及审核后汇总的项目材料上报资产管理处。上报材料:平台论证报告(附件5)和2018-2020年规划表(附件1)、项目论证报告汇总、申请书汇总、绩效目标申报表汇总表,电子文档发至:lch5388@126.com
联系人:刘长宏   咨询电话:5388
 
 
 
            辽宁师范大学专项资金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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