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辽宁师范大学自行采购货物及服务管理办法》(辽师大校发﹝2018﹞3号)文件规定,网上商城单次采购限额标准在5000元以下(不含5000元)。请各单位按此限额严格执行。
自2018年10月22日起,网上商城采购货物的发票、发货单将寄送至采购人。发票、发货单、货物均收到后方可进行验货操作及资产入库手续的办理。资产入库手续办理完成后,将发票、发货单、资产登记相关凭证(固定资产增加单/低值品入账单(财务部门留存联)/材料入库单及材料出库单)送至主楼103室。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宋老师 82155177
资产管理处
2018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