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实验中心(实验室):
为切实加强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实验室人员及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寒假期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放假前组织对各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注意水、电、气、防火、防盗等。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消除各类隐患,要根据本实验室特点制定出本实验室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二、各单位自查后,对寒假期间不使用的实验室需贴封条,放假期间确因教学、科研等工作需要正常运行的,必须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寒假期间有学生做实验的实验室,必须有指导教师值班或现场指导;进行危险性较大的实验,必须有两人以上同时进行。实验结束后,及时关闭水、电、气源和门窗,确保实验室安全。
三、要加强在用仪器设备特别是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按照不同仪器设备的特殊要求,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四、要特别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剧毒及易制毒药品、电器设备、压力容器、高压气瓶及消防设施等的安全管理工作,实验室使用的各类化学药品必须妥善管理,放假前,各单位需认真做好化学危险废物、废液集中安全存放工作。
五、放假期间,严禁在实验室进行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严禁在实验室住宿及存放个人物品;严禁在实验室私用电炉、电烤箱等设备。
六、放假期间,实验室要建立人员进出登记制度,实验室门钥匙必须专人专管,不得擅自外借他人使用。
七、各单位值班人员,要加强对所属实验室的巡查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并及时上报学院及学校主管部门。
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201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