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门):
根据《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0]21号)、《辽宁师范大学财政专项资金建设项目检查和绩效考评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学校将对2010年度立项的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建设项目进行检查和绩效考评。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和绩效考评项目(2010年度立项的项目)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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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批经费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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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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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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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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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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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心理学重点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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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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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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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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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重点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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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与行政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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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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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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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重点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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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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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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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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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新型材料制备与应用”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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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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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实验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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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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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人才培养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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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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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实验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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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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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基本技能平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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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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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实验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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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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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基本技能平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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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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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检查和绩效考评方法
按《辽宁师范大学财政专项资金建设项目检查和绩效考评管理办法》进行。
三、检查和绩效考评要求
(一)根据《辽宁师范大学财政专项资金建设项目检查和绩效考评指标体系》“检查和绩效考评标准及主要观测点”,按照“辽宁师范大学财政专项资金建设项目检查和绩效考评工作总结报告”格式,认真完成项目的自查自评工作。
(二)在完成“工作总结报告”过程中,要求填写数据要真实、全面、准确。学院要备案项目执行中的材料和“工作总结报告”中各种表格、数据的支撑材料,以备学校和上级财政部门的绩效考评。
(三)“项目检查和绩效考评指标体系”中“项目规划”、“项目预算文本”、“项目实施方案”学校资产与后勤管理处有备案,不需上报。如项目单位需要,可以到财务楼205室拷贝。
四、日程安排
(一)项目单位自查阶段。2014年10月16日至24日。
(二)学校考评阶段。2014年10月25日至30日。
请项目相关单位认真组织各项目负责人按通知要求完成此项工作。请各项目单位在2014年10月24日将“项目检查和绩效考评工作总结报告”“辽宁师范大学财政专项资金建设项目检查和绩效考评指标体系” 自评打分表报送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后勤楼205室)。“项目检查和绩效考评工作总结报告”电子文档发至lch5388@126.com。
“项目检查和绩效考评工作总结报告”格式及“辽宁师范大学财政专项资金建设项目检查和绩效考评指标体系”请到资产与后勤管理处网站下载。
联系人:刘长宏 电话:5388。
附件1:财政专项资金建设项目检查和绩效考评管理办法
附件2:财政专项资金建设项目检查和绩效考评指标体系
附件3:财政专项资金建设项目检查和绩效考评工作总结报告
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201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