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及政府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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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教学用琴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24-06-20 16:34:54     浏览人数:

       辽宁师范大学委托大连壹方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辽宁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教学用琴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现对辽宁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教学用琴采购项目进行如下更正:
一、项目名称:辽宁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教学用琴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JH24-210000-18861
       校内编号:LNNUZC2024011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25日
四、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一)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更正为:2024年7月5日08点30分。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五、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中“技术、功能指标要求”内容进行更正,详见更正后招标文件。 (三)评分细则中技术功能要求响应程度的评分标准更正为: “货物技术功能指标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功能要求程度: 1、满足基本要求的(即无负偏离),得35分; 2、技术功能指标中有一项非“★”条款为负偏离或未响应扣1.75分,扣至0分为止。 3、本项目按照各技术功能指标中非“★”条款(共20项)的技术偏离情况计算偏离值,即上述“一项负偏离或未响应扣1.75分”。其中的“一项”是指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中所列的技术功能指标中非“★”条款(共20项)中的1.至20.标号的内容。例如,技术功能指标非“★”条款中有一项负偏离或未响应,该单项技术与功能指标即为负偏离,扣1.75分。 4、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中的“技术规格偏离表”时应对“负偏离”项目依次编码,例如“负偏离1、负偏离2......”,如因投标人对负偏离编码错误而影响评审,则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5、本单项评分最终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四)招标文件中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进行更正,详见更正后招标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6月20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更正后招标文件。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师范大学
       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850号
       联系方式:0411-821561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连壹方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甘井子区和丰园17-3号
       联系方式:0411-865818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阳、杨斯博
       电话:0411-86581828
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