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及政府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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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师范大学新建教学楼和新建教师教育综合实训中心建设(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05 14:09:21     浏览人数:

       辽宁师范大学委托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辽宁师范大学新建教学楼和新建教师教育综合实训中心建设(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进行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现对辽宁师范大学新建教学楼和新建教师教育综合实训中心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二次)进行如下更正:
一、项目名称:辽宁师范大学新建教学楼和新建教师教育综合实训中心建设(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JH22-210000-65466
       校内编号:LNNUZC2022023-1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2月09日
四、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更正为:2023年3月21日8点30分(北京时间); 2.取消评分细则中“投标产品的其他性能品质”评分因素,该评分因素对应分值调整到“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中; 3.评分细则中“项目实施方案”评分因素的评审标准进行了优化调整; 4.对“投标人业绩”评分因素中同类项目业绩进行了明确,增加“须包含核心产品-智慧综合运维管控平台同类产品”说明。 其他内容不变,具体修改内容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3月05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1.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投标人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009691),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CA办理成功的供应商须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如未报名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成功后用CA操作网上电子投标等相关事宜(包括在电子投标环节填写报价、上传文件等),操作教学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portalindex.do?method=getPubInfoViewOpen&infoId=31adcfa21750bd6d482-5dfd),如未按视频教学操作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效。 2.投标人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投标人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投标人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4.请投标人自行准备电脑设备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起自行解密,解密时限为30分钟(由于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解密,按投标文件无效处理)。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师范大学
       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850号
       联系方式:0411-821561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
       联系方式:138895125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靖
       电话:13889512556
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
2023年03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