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及政府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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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师范大学心理学院重点学科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013-12-27 11:16:40     浏览人数:

大连华彩工程咨询中心受辽宁师范大学委托,对辽宁师范大学心理学院重点学科设备采购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及编号
A包:32导联DC放大器一套(进口)
B包:MP150多导仪软件升级
招标编号:LNNUZC-2013031
项目编号:HCCG20131204
审批编号:LNZC20131102716
(详细内容见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注:1、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2个合同包,报价供应商可兼投兼中,供应商对所报价包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部报价,否则其谈判报价无效。
2、本次采购的计算机必须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第十四期“节能清单”的产品。供应商如提供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第十四期“节能清单”强制采购范围以外的,投标文件无效。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
(四)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32导联DC放大器)产品授权书原件;
3、A包供应商提供近2年同类产品销售业绩10万元以上(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至少提供两份)
4、外地供应商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供应商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供应商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竞标的谈判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栏目中“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中相关规定,进行网上注册登记后并将所要求的材料报送到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四、领取采购文件、预谈判登记的时间及方式
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即日起至2014年1月2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华彩工程咨询中心(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9号)发售谈判文件。
购买谈判文件时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所投产品生产厂家(32导联DC放大器)产品授权书原件、售后服务机构证明资料原件(外地供应商须提供)及以上所有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谈判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谈判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谈判小组审议结果为准)。
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包,售后不退。
五、递交谈判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谈判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谈判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1月3日9:30(北京时间)。
递交谈判文件及开标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五评标室(大连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西岗区迎春路2号),届时请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代表出席竞争行谈判会议。
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师范大学
联 系 人:李刚
电 话:0411- 82159129
招标代理人:大连华彩工程咨询中心
联 系 人:韩海涛 余定芬
电 话:0411-82440355
传 真:0411-82476442
公司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9号北门5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