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师范大学委托大连恒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为辽宁师范大学零星维修改造自采项目(一)进行询价采购。各供应商对询价采购的货物须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一、项目名称:辽宁师范大学零星维修改造自采项目(一)
二、项目编号:HXZB2018119
校内编号:LNNUZB2018006
三、采购内容:
零星维修改造(具体采购内容、数量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注:1.供应商对所投标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
2.本项目采购预算为26.1万元,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地为大连市内;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投标企业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记录;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建造员或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无在处罚期的不良记录;(本次遴选不接受项目负责人随意调整更换)
5.供应商须具有近三年(2015年4月以后)与高校合作的相关项目业绩证明或类似业绩证明(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禁止分包、挂靠;严禁串标、转包;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8.辽宁师范大学自行采购建设工程项目入围供应商。
注:参与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使用帮助”中公布的“供应商用户手册”,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询价时间截止前未办理入库的供应商的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收。(是否办理成功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查询为准)
五、报名要求:
申请购买询价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不提供)、资质证明材料、项目经理证明材料及其相应的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采购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询价采购文件),初审合格后发售询价采购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询价小组审议结果为准。
六、询价采购文件领取的时间及地点:
即日起至2018年5月24日止北京时间每天8:30—11:30至13:00—16: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恒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领取。
七、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2018年5月25日13:30(逾期恕不接受)递交至大连恒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海达北街物流商贸大厦7楼)。
八、询价评审时间及地点:
2018年5月25日13:30。在大连恒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海达北街物流商贸大厦7楼)。
九、询价文件售价:200元/本,售后不退。
十、联系人及通讯地址:
采购人:辽宁师范大学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411-82156191
采购代理人:大连恒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电 话:(0411)83698880-8011
传 真:(0411)83698880-8015
联 系 人:李振军
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