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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师范大学城环学院重点学科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17-12-11 15:58:39     浏览人数:

辽宁师范大学委托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辽宁师范大学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各供应商对询价采购的设备须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项目名称:辽宁师范大学城环学院重点学科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TLYQ2017-1213;预算指标文号:辽财指教[2015]399号;计划审批编号:LNZC20171200270;校内编号:LNNUZC2017063;
采购内容:图形工作站1台 显示器2台 复印机1台 激光投影机2台(技术参数详见采购需求说明见附件一)
注:1.采购预算:11万元(供应商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2.本次采购的显示器必须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二十二期)的产品。投标单位如提供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二十二期)强制采购范围以外的,投标为无效报价。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五、报名要求:
供应商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其相应的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采购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询价采购文件),初审合格后发售询价采购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询价小组审议结果为准。
六、询价采购文件领取的时间及地点:
2017年12月11日起——2017年12月13日北京时间每天8:30—11:30   13:00—16: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
七、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2017年12月14日 9时30分前(逾期恕不接受)递交至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七楼会议室。
八、询价评审时间及地点:
2017年12月14日9时30分。在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七楼会议室。
九、询价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元/套,售后不退。
十、联系人及通讯地址:
采购人:辽宁师范大学
联系人:李刚
联系电话:0411-82155177
采购代理人: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 0411----84651715
传真: 0411----84651726(自动)
联系人: 吴靖
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
201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