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师范大学城环学院科研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17-11-27 17:44:39 浏览人数:
辽宁师范大学委托大连鸿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就其城环学院科研设备采购项目(审批编号:LNZC20171101774;校内编号:LNNUZC2017056;预算指标文号:辽财指预[2017]1号)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谈判。
一、项目内容:
科研设备 1批(具体要求详见谈判采购文件)
本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65.4万元整,投标人投标报价如超出采购预算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注: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提供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否则视为报价文件无效;本次采购计算机、笔记本电脑、空调必须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二十二期)的产品。供应商如提供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二十二期)强制采购范围以外的,报价无效。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五)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竞标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四、领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从2017年11月27日起至2017年12月1日止每天09:00-11:00、13:00-16: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鸿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售采购文件(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2号海景酒店14楼J座)。采购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申请购买谈判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副本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采购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谈判采购文件),初审合格后发售谈判采购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谈判小组审议结果为准。
五、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2017年12月6日09:30整(北京时间)
递交报价文件及谈判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5楼第十四受理区,七楼第十九评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届时请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代表出席。
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辽宁师范大学
采购代理人:大连鸿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2号海景酒店14楼J座
电 话:(0411)82820228
传 真:(0411)82821838
联 系 人:安妮
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
201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