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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科研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17-10-24 17:34:49     浏览人数:

辽宁师范大学委托大连恒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对辽宁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科研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XZB04112017020;计划采购编号:LNZC20171000572;校内编号:LNNUZC2017044;预算指标文号:辽财指教[2016]70号)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教学专用仪器  一套(详细参数见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注:
1.供应商对所投标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
2.本项目供应商可提供进口产品,也可以提供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本项目采购预算为71.5万元,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响应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经销商;
2、供应商如是代理经销商且所投产品为进口设备须具有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合法有效授权原件;
注: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竞标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栏目中“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中相关规定,进行网上注册登记后并将所要求的材料报送到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四、领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2017年10月24日起至2017年10月30日供应商于上午09:00-11:00、下午13:00-16:30(北京时间)(周六、日除外)到大连恒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大连市西岗区海达北街91号物流商贸大厦七楼)购买磋商文件。
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以上所有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本,售后不退。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磋商时间,递交响应文件及磋商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磋商时间:2017年11月3日9:30(北京时间) 。
递交响应文件及磋商地点: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受理区及七楼评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届时请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代表出席磋商会议。
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辽宁师范大学
联系人:李刚
联系电话:0411-82155177
采购代理机构:大连恒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振军
联 系电话:0411-83692777-8011
传真:0411-83692777-8015
地址:大连市西岗区海达北街91号物流商贸大厦七楼
邮编:116000
 
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
2017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