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采购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信息 >> 校内采购公告 >> 正文

辽宁师范大学后勤车辆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7-07-03 17:33:49     浏览人数:

辽宁师范大学委托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为辽宁师范大学后勤车辆购置项目进行询价采购。各供应商对询价采购的车辆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一、项目名称及其编号:
项目名称:辽宁师范大学后勤车辆购置
采购编号:QTCG-2017-169,校内编号:LNNUZC2017025
二、采购内容:
1包:货车2台。2包:清扫车1台
(具体采购数量及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用户需求书”)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包:18万元,2包:8万元(供应商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能够提供销售类或增值税发票的供应商;
2、投标人所投车辆须是列入工信部或发改委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产品(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3、投标人所投车辆须通过中国国家强制产品CCC认证;
4、投标单位有国家发放的农机维修证书(2包投标人须提供)。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四、购买采购文件
1、资格预审(仅限于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车辆公告、CCC认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
2、招标文件售价:每包200元,售后不退。
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7月3日起至2017年7月6日止,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公休日除外)。
4、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403室(大连市沙河口区长兴街2-5号)。
五、投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7月7日9时-9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7月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地点: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2楼会议室(大连市沙河口区长兴街2-5号)。
2、投标地点: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2楼会议室(大连市沙河口区长兴街2-5号)。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六、其它说明:
1、报价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供应商印章,装订成册后于2017年7月7日北京时间9:30时前密封送达至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2楼会议室,报价文件一正三副共四份。
2、报价应为设备递送到采购人的含税价(报价中应包括运保费,采购人不单独支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此价格不能改变,报价应以人民币报价,报价单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予以确认。
3、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报价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询价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付款方式:
1包:货到验收合格后由辽宁师范大学向省财政厅申请付款,待付款审批结束后一次性支付全部购车款。
2包:货到验收合格后由辽宁师范大学向省财政厅申请付款,待付款审批结束后支付90%购车款,质保金10%,质保期三年后无任何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无息)。
5、成交标准:成交供应商应是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并能圆满履行合同的供应商;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6、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总额1.2%的中介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将中介服务费一次性付清。
7、询价采购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如需邮寄请另付6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
8、交货时间及地点:
交货期: 15天。
交货地点:辽宁师范大学指定。
采   购   人:辽宁师范大学
联   系   人:李刚
联  系  电 话:0411-82155177
采购代理机构: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长兴街2-5号
邮        编:116011
联   系   人:李天宇、韩广鑫                  
电        话:0411-88898528、88898529
 
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
201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