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师范大学委托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其辽宁师范大学教学办公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各供应商对询价采购的设备须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一、项目名称:辽宁师范大学教学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TLYQ2017-0415;校内编号:LNNUZC2017011;审批编号:LNZC20170300846
三、采购内容:教学办公设备1批(技术参数详见采购需求说明见附件一)
注:1、采购预算:28.99万元(供应商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2、本次采购的台式计算机、激光黑白打印机、笔记本电脑、空调机、机房专用空调机必须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二十一期)的产品。投标单位如提供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二十一期)强制采购范围以外的,投标为无效报价。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的须具有所投台式计算机、ups电源、工作站、笔记本电脑的合法有效授权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
五、报名要求:
供应商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其相应的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采购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询价采购文件),初审合格后发售询价采购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询价小组审议结果为准。
六、询价采购文件领取的时间及地点:
2017年4月10日起——2017年4月13日起北京时间每天8:30—11:30 13:00—16: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
七、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2017年4月14日9时30分前(逾期恕不接受)递交至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七楼会议室。
八、询价评审时间及地点:
2017年4月14日9时30分。在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七楼会议室。
九、询价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元/套,售后不退。
十、联系人及通讯地址:
采 购 人:辽宁师范大学
联 系 人:李刚
联系电话:0411-82155177
采购代理人: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 话: 0411----84651715
传 真: 0411----84651726(自动)
联 系 人: 吴靖
辽宁师范大学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