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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学科建设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16-11-04 08:47:37     浏览人数:

辽宁师范大学委托大连恒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对辽宁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学科建设设备采购(项目编号:HXZB04112016088计划采购编号:LNZC20160901034校内编号:LNNUZC2016030)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心理学学科建设设备  一批(详细参数见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包号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预算金额(人民币)
A包
1
笔记本计算机
5
36.5万
2
触摸查询终端
3
3
驾驶模拟器升级服务
1
4
交通心理虚拟实验室设备
1
B包
1
眼动仪镜片
34
41.24万
2
韦氏幼儿智力量表
3
3
韦氏儿童智力量表
4
4
韦氏成人智力量表-韦氏记忆量表
1
C包
1
咨询中心宣泄室器材
1
10万
 
 
 
1. 本项目分为3个合同包,兼投兼中。供应商对所投标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
2.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本次磋商文件中的“笔记本计算机”、“显示器”要求投标产品必须是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二十期)》内的产品,否则视其报价文件无效(须提供证明材料)。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供应商如是代理经销商须具有采购内容所有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合法有效授权原件;
注: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竞标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栏目中“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中相关规定,进行网上注册登记后并将所要求的材料报送到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四、领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即日起至2016年11月11日供应商于上午09:00-11:00、下午13:00-16:30(北京时间)(周六、日除外)到大连恒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大连市西岗区海达北街91号物流商贸大厦七楼)购买磋商文件。
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所有所投产品的合法有效授权及以上所有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包,售后不退。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磋商时间,递交响应文件及磋商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磋商时间:2016年11月15日9:30(北京时间) 。
递交响应文件及磋商地点: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第X受理区及七楼第X评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届时请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代表出席磋商会议。
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辽宁师范大学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411-82155177 
采购代理人:大连恒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振军
电    话:0411-83692777-8011 
传    真:0411-83692777-8015
 
辽宁师范大学
201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