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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师范大学核磁共振脑成像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6-10-21 07:02:48     浏览人数:

辽宁师范大学委托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对辽宁师范大学核磁共振脑成像设备采购(招标编号:0843-164DCZ201606、采购计划编号:LNZC20160700918)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核磁共振脑成像设备      1套
备注:
1、本项目政府采购预算:830万元。
2、招标文件中要求可以提供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出具的合法有效的经销授权。
3、投标人具有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
4、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1、参与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2、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及时办理“中国国际招标网”(http://
www.chinabidding.com)的网上投标人注册,经网站验证认可后,方可进行本次招标的投标工作以及在招标网上查看评标结果公示和公示结果公告。否则,投标人不能有效进入招标投标法定程序,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负。
四、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2016年10月21日起至2016年10月2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30北京时间),在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558—8号(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人需提供以下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所投产品制造商出具的合法有效经销授权原件、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原件、医疗器械注册证证明文件及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资格审查(仅限于购买招标文件)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最终资格评审结果以评标委员会评议为准,未领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或 100 美元,中国境内邮购另加邮资 100 元人民币,中国境外邮购另加邮资 20 美元,售后不退。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11月11日 14:00 (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7开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
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师范大学
联系人:李刚
电话:86-411-82156191
招标机构名称: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
招标机构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558—8号
邮政编码:116021
联 系 人:郭崇瑾
电    话:86-411-83679403—117
传    真:86-411-83683835
电子信箱:guochongjin@163.com
开户名称: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
开 户 行:中行大连市分行沙河口支行
帐    号:314256319366
 
                                                 辽宁师范大学
                                              201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