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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师范大学核磁共振脑成像实验室建设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6-08-16 08:01:23     浏览人数:

辽宁师范大学委托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为辽宁师范大学核磁共振脑成像实验室建设施工项目(项目编号:DCZ20160821、计划编号:LNZC20160700918、校内编号:LNNUZC2016020)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辽宁师范大学核磁共振脑成像实验室建设施工项目
   二、项目地点:辽宁师范大学
   三、工期:90日历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五、招标内容:本工程建筑面积504平方米,两层框架结构。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拆除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工程、装饰工程、电气工程、暖通给排水工程等图纸范围内所有项目,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六、投标人的资格: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三)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七、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2016年8月15日起至2016年8月19日止每天8:3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558-8号)。
八、报名要求:
 参与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竞标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栏目中“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中相关规定,进行网上注册登记后并将所要求的材料报送到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项目经理证建造师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上所有证件相应的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九、 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6年9月5日13:30—14:0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0受理区(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
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与地点:2016年9月5日14:00(北京时间)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
十一、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十二、招 标 人:辽宁师范大学
          联 系 人:李刚
          联系电话:0411-82155177
 十三、招标代理人: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558-8号      
 
邮政编码:116011
电话:0411--- 83608842-117        
 
传真:0411---83683835
联系人:郭崇瑾
 
开户银行及账号:中国银行大连沙河口支行314256319366
                                                   
 
辽宁师范大学
201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