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师范大学委托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辽宁师范大学校内维修改造工程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前来报名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辽宁师范大学校内维修改造工程
二、校内编号:LNNUZC2016011
三、审批编号:LNZC20160401684
四、项目编号:TLCG2016-0505
五、项目地点:辽宁师范大学
六、工程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七、磋商内容:幼儿园外墙涂料及门卫房、国际交流中心女儿墙、管理学院教学楼卫生间、外语学院教学楼楼梯及卫生间、图书馆综合服务室等维修改造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注:本次采购的蹲式大便器、挂斗式小便器、照明设备(如使用自镇流荧光灯、双端荧光灯)必须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九期)的产品。供应商如提供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九期)强制采购范围以外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无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2、项目经理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无负责的在建项目。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2、供应商须在磋商前办理安全资格审查意见书。
3、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14.9320万元(供应商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磋商响应文件无效处理)。
九、报名要求:
参与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竞标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使用帮助”中公布的“供应商用户手册”,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证书(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有效)或委托代理人证明(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项目经理资格证明原件和以上所有证件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采购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竞争性磋商文件),初审合格后发售竞争性磋商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磋商小组审议结果为准。
十、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5月18日起至2016年5月24日北京时间每天8:30-16:30(周六、周日休息)。报名地点: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楼(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
十一、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每本人民币200元整。
十二、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与地点:2016年5月31日13:30至14:00(北京时间)在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
十三、磋商时间与地点:2016年5月31日14:0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
十四、采购单位及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单位:辽宁师范大学
地 址:大连市黄河路850号
联系人:李老师、许老师
电 话:0411-82155177
采购代理机构: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靖、邹鑫
电 话:0411-84651715、84350133
辽宁师范大学
2016年5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