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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师范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重点学科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15-12-02 11:56:05     浏览人数:

辽宁师范大学委托大连东大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对其城市与环境学院重点学科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LNZC20151001580、校内编号:LNNUZC2015042)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城市与环境学院重点学科实验室设备     一批
    (具体要求及技术参数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
注:1)谈判文件中要求供应商须提供非进口产品(用户需求一览表中1-4项除外),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本次采购的电脑必须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第十八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供应商如提供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第十八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强制采购范围以外的,报价文件为无效报价文件。
二、采购预算:39.0000万元(供应商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用户需求一览表》中带※号)的合法有效授权证明原件;
3)外省供应商须具有在辽宁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供应商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供应商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竞标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使用帮助”中公布的“供应商用户手册”,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五、报名要求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售后服务机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其相应的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谈判文件),初审合格后发售谈判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谈判小组审议结果为准。
六、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即日起至2015年12月08日,08:00至17:00(北京时间)(周六、日除外)在大连东大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售招标文件(大连市高新园区黄浦路541号网络信息产业大厦5楼)。每套300元人民币,谈判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50元特快专递费。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12月09日 09:3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届时请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大会。
八、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辽宁师范大学
联 系 人:李刚
联系电话:0411- 82156191、0411-82155177
采购代理机构:大连东大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边 源
联系电话/传真:0411-84347300(8011)/0411-84359600
                                    辽宁师范大学
201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