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师范大学委托大连长城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对辽宁师范大学省重点学科物理化学专业实验室建设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任务编号:LNZC20150901310、校内编号:LNNUZC2015031、招标文件编号:CCJL-2015-1013)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招标内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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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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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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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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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U计算服务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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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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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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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U计算服务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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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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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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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U计算服务器3(含计算节点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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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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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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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化学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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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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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1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视其投标无效。
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无效。
3、本次采购内容中的显示器要求必须为财政部、国家发改委颁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八期)》内的产品,否则投标无效。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投标人为须具有所投产品(1U计算服务器、电化学工作站)生产厂家的合法有效授权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
3)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注: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投标人入库须知
参与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竞标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栏目中“辽宁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入库须知”中相关规定,进行网上注册登记后并将所要求的材料报送到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四、报名要求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所投主要产品(1U计算服务器、电化学工作站)生产厂家合法有效授权原件和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以上所有原件相应的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发售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即日起至2015年10月16日每天9:00-16: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长城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发售招标文件(大连市西岗区纪念街16-6号),每套3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50元特快专递费。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11月2日下午13:00时--13:30时(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5年11月2日下午13:3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6受理区(地址: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届时请投标单位法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大会。
七、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和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辽宁师范大学
联 系 人:李刚
电 话:0411-82155177、0411-82156191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长城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冠、王晓丹
电 话:0411-83613159
辽宁师范大学
201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