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师范大学委托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辽宁师范大学音乐表演艺术教学实训中心建设设备采购项目(计划编号:LNZC20150500692、校内编号:LNNUZC2015026、招标项目编号:TLCG2015-0620)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音乐表演艺术教学实训中心建设设备 1批及流动地胶 23卷(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注:1.本次采购的显示器必须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八期)的产品。投标单位如提供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八期)强制采购范围以外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2. 本项目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 采购预算:141万元(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4. 投标人不能只对本项目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竞标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栏目中“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中相关规定,进行网上注册登记后并将所要求的材料报送到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四、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2015年8月14日起至2015年8月21日止每天8:3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
五、报名要求:
参与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使用帮助”中公布的“供应商用户手册”,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9月7日14:0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7楼(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
七、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辽宁师范大学
地 址:大连市黄河路850号
联系人:李刚
联系电话:0411-82155177、0411-82156191
采购代理机构: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
项目联系人:吴靖、邹鑫
联系电话:0411-84651715、84350133
传 真:0411-84651726
辽宁师范大学
201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