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师范大学委托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对辽宁师范大学法学综合实训中心数字化升级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校内招标编号:LNNUZC-2014012、公开招标编号:QTCG-2014-32、计划审批编号:LNZC20140500299)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1包:通用设备(计算机、服务器、投影仪、幕布等);
2包:数字法庭设备(高清庭审系统、流媒体录播服务系统、庭审媒体资源管理系统等);
3包:仲裁庭设备(液晶触摸一体机、高清枪机等);
4包:案例实验室设备(录播主机系统、高清摄像机、全景摄像机等);
5包:模拟法庭实验室设备(高清枪机、拾音器、互动软件客户端、交换机等);
6包:法律援助中心设备(高清枪机、拾音器、互动软件客户端、交换机等)。
投标产品计算机、显示器、投影仪必须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颁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五期)》内的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6个合同包, 供应商可兼报,供应商对所报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报,否则其投标无效。
具体采购内容、数量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商或经销商;
2、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具有(计算机、服务器、投影仪、液晶触摸一体机、录播主机、图像跟踪主机、互动软件、法律事务综合模拟平台、法律诊所平台、高清庭审系统)有效经销授权;
3、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冻结;
4、外地投标人,须在大连地区设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维修服务机构(包括但不只限于外地投标人的分支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供应商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竞标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使用帮助”中公布的“供应商用户手册”,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四、购买招标文件
1、资格预审(仅限于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
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外地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如需邮购,须加付EMS费60元人民币,并请按下述银行账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项目名称,然后将以下三项:(1)银行电汇凭证(回单)复印件、(2)投标人购买文件报名表(格式自拟,内容为项目名称编号、投标单位名称、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等)、(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传真给我中心,我中心收到传真后将尽快以EMS(或电子邮件)方式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购买单位。
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6月19日起至2014年6月30日止,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公休日除外)。
4、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403室(大连市沙河口区长兴街2-5号)。
五、投标、开标及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4年7月10日13时-13时45分
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7月10日13时45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行政服务中心1楼),投标受理区③。
2、开标时间:2014年7月10日13时45分(北京时间)。
3、投标及开标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第2开标室(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行政服务中心1楼)。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 人:辽宁师范大学
联系 人:李刚
联系电话:0411-82159129
采购代理机构: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长兴街2-5号
邮 编:116011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大连沙河口支行
帐 号:286962738627
联 系 人:李天宇、韩广鑫
电 话:0411-88898528、88898529
辽宁师范大学
201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