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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2023年采购预算(追加)及采购项目执行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01 14:25:13     浏览人数:

各单位、各部门:
       我校2023年上半年采购工作已如期完成,为全面完成好本年度学校采购工作,根据《辽宁师范大学采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各单位采购实际,请各单位及时增报2023年采购预算(追加),并按时提交预算项目执行方案,现具体通知如下:
       1、请将《2023年采购预算表》(详见附件)填写完整后,发送至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邮箱lnnucgb@126.com。纸质版采购预算表由单位经办人、经费负责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政府采购管理科(主楼226室)。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将集中与计财处确认预算后,追加列入2023年度辽宁师范大学采购计划,未列入2023年度采购计划的项目本年度将无法组织实施。采购预算(追加)上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8日(下周五)。
2、请各单位及时完成2023年度采购项目执行方案网上申报、审
批工作,本学期采购执行方案上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30日。
       3、本次上报截止时间后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将不再受理2023年采购项目。相关事宜请与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政府采购管理科联系;联系人:许文一、宫文迪,联系电话:82155177、82156177。 
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