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报2022年采购预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2-25 09:16:33 浏览人数:
各单位、各部门:
本学期我校采购相关工作已经开始启动。目前,个别单位、部门仍然未提交已经列入2022年度财务预算的采购预算。根据《辽宁师范大学采购管理办法》,未列入年度采购预算的采购项目不得实施采购,若必须实施采购,需要报请经费主管校领导审批同意,并提请校长办公会议或校党委会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采购。
鉴于个别单位、部门对学校采购政策未能完全理解,现通知各单位、部门及时补报2022年列入财务预算的全部采购预算,具体通知如下:
1、本次补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日(下周二)16:00;
不明事宜请及时与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政府采购管理科联系;
3、各单位、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本次采购预算补报工作,本次补报为最后一次采购预算上报,未上报采购预算的采购项目本年度不得实施采购;
4、联系人:许文一、宫文迪,联系电话:82155177、82156177。
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