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LYH-2026-036
校内编号:LNNUZB2026012
项目名称:辽宁师范大学发明专利评估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50000.00元,其中:01包:50000.00元;02包50000.00元;03包:50000.00元;
最高限价:01包:2500.00元/项;02包:2500.00元/项;03包:2500.00元/项;(投标报价超出单价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
01包:计算机与人工智能类发明专利评估
02包:化学化工类发明专利评估
03包:生物医药、新材料及其他类发明专利评估
注:(1)本项目招标以包为基本单位,供应商可参与一包或多包,但不能只对各包个别品目进行响应,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而被拒绝。供应商对多个包响应时,应按谈判采购文件要求分别提交响应文件。
(2)本项目各包兼投不兼中。供应商对多包同时参与须分别提交响应文件并注明包号。按01包、02包、03包顺序进行评审。若同一供应商在多个包中得分均排名第一时,则推选为评审顺序靠前包组的第一成交候选人,同时该供应商不再推选为其他包组的成交候选人。
(3)具体要求详见谈判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服务。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残疾人/监狱/脱贫攻坚支持企业/节能、环保产品(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01包、02包、03包均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按照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2)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为其他未列明行业;(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01、02、03包
(1)须具备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且未曾受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处罚,专利代理中无不良记录,无主动终止合作的记录;
(2)供应商指派的专利代理师须具有国家注册专利代理师执业证。
注:截至项目评审前,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09日至2026年04月14日,每天08:30至11:30,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大连永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会议室(大连市甘井子区汇利街红星国际广场3号楼818室)
方式:现场购买。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本(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4)指派的专利代理师国家注册专利代理师执业证,以上材料相应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套。
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竞争性谈判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售价:300元/套/包
费用缴纳方式:现金或对公账户电汇,开具发票请对公汇款。
收费账号信息:
开户名称:大连永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大连周水子支行
账号:21201500300053006202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4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连永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会议室(大连市甘井子区汇利街红星国际广场3号楼818室)
六、开启
时间:2026年04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连永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会议室(大连市甘井子区汇利街红星国际广场3号楼818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参加辽宁师范大学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办理辽宁师范大学供应商入库手续,在辽宁师范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站首页“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系统,填写注册信息,按照提示要求办理。辽宁师范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系统审核通过后,供应商账号自动开通,即可参与辽宁师范大学采购活动。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师范大学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850号
联系方式:0411-821598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连永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汇利街红星国际广场3号楼818室
联系方式:0411-82288866
邮箱地址:dlyhzj@163.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大连周水子支行
账户名称:大连永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账号:212015003000530062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钰莹、徐禛一
电 话:0411-82288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