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师范大学委托大连长城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对辽宁师范大学化学示范中心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任务编号:LNZC20151001556、校内编号:LNNUZC2015044、招标文件编号:CCJL-2015-1220)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招标内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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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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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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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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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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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仪器平台预约授权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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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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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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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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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禁监控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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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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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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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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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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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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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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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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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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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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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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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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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电源控制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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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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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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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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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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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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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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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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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硬盘录像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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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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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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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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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硬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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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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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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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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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换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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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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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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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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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卡读卡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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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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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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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见第三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注: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1个合同包,投标人可兼投兼中,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投标人须有所投产品(公共仪器平台预约授权管理系统)生产厂家的合法有效授权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
注: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投标人入库须知
参与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竞标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栏目中“辽宁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入库须知”中相关规定,进行网上注册登记后并将所要求的材料报送到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四、报名要求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所投产品(公共仪器平台预约授权管理系统)生产厂家的合法有效授权原件、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及以上所有原件相应的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发售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即日起至2016年1月4日每天9:00-16: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长城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发售招标文件(大连市西岗区纪念街16-6号),每套3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50元特快专递费。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1月11日下午13:00时-13:30时(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6年1月11日13: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第6开标室第6受理区(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届时请投标单位法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大会。
七、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辽宁师范大学
联系人:李刚
电话:0411-82155177、0411-82156191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长城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宪淼、王冠
电 话:0411-83613159
辽宁师范大学
201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