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及政府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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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师范大学数字档案馆建设(三期)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17 19:46:28     浏览人数:

辽宁师范大学委托大连大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辽宁师范大学数字档案馆建设(三期)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具有合格资质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000-13927

校内编号:LNNUZC2026005

项目名称:辽宁师范大学数字档案馆建设(三期)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0000元

最高限价:700000元

采购需求:综合档案管理系统定制开发及存量纸质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绿色发展、节能环保、中小企业发展、监狱发展、残疾人就业、支持创新等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视同为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17日23时00分至2026年04月24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04月2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取不见面磋商。供应商除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可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备份响应文件邮寄或送达至大连大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556-6、7号),不接受到付邮件,并承诺备份响应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如未递交备份文件而遇到系统突发故障时,供应商因无备份文件导致评审无法继续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2、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CA办理成功的供应商须在网上进行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未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将无法参与本项目磋商,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成功后用CA操作网上电子投标(响应)等相关事宜(包括在电子投标(响应)环节填写报价、上传文件等),操作教学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如未按视频教学操作将导致废标。各供应商应于辽宁政府采购网系统内显示开始解密后,自行解密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如到时未进行解密或解密失败将视为未提交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原因造成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上传或无法按时解密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3、①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和本采购文件中“★26.磋商”规定,磋商小组将集中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供应商须通过“腾讯会议”软件实现,请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自行下载并提前安装“腾讯会议”软件;②单一供应商磋商时间为5分钟左右,供应商接到磋商通知后须按要求逐一进入腾讯会议室进行磋商。如供应商拒绝参加磋商会议,或接到磋商通知30分钟后仍未进入磋商会议,视为放弃磋商;③在响应文件中明确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在项目磋商评审环节保持畅通。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师范大学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850号

联系方式:0411-821551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连大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556-6、7号

联系方式:0411-83620189

邮箱地址:wxt1987cc@163.com

开户行:中国银行大连市数码广场支行

账户名称:大连大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3077563266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磊、王学涛、张文杰

电 话:0411-83620189

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

2026年04月17日